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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假日班

假日班畢業論文應於每年五月底或十一月底以前提出申請,

並得於四月中旬及十一月中旬開始進行學位考試,

論文考試應於考試日前二週提出,學位考試最後截止日期分別為一月十五日及七月十五日。

(延畢生不受前項規定限制,得於學期中隨時提出學位考試,惟畢業證書仍以一月或七月發給)

 

5/31(二年級)提出口試申請

二、7/15前(二年級)需完成論文口試

三、口試申請所需文件:

1、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一份

2學位論文考試委員名單一份

3、修習課程學分統計表一份

4、歷年成績單一份(請逕向註冊組申請或於教務處自動繳費機列印)

5、論文中文摘要一份

6、研究生學位考試審核手冊(小藍本)

請備齊以上六項文件整理好向所上提出申請

論文初稿(口考本)請印製三份盡量於口試前兩週寄給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

 

相關表格下載
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
學位論文考試委員名單
修習課程學分統計表
論文提交注意事項(臺北假日班適用)
各項表格填寫圖說綜合檔(臺北假日班適用)